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河湖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形成党政领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齐抓共管格局,持续推进河湖系统治理保护,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经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水利部近日印发《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规则》《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2021年工作要点》《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1]
2021年5月31日,水利部关于印发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和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规则的通知。[2][3]
主要任务(1)加强水资源保护,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三条红线”。
(2)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严禁侵占河道、围垦湖泊。
(3)加强水污染防治,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排查入河湖污染源,优化入河排污口布局。
(4)加强水环境治理,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
(5)加强水生态修复,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
(6)加强执法监管,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
主要职责(1)总河湖长职责
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河湖长制工作,分别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
(2)市、区级河湖长职责
负责牵头协调推进河(湖)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综合防治、河(湖)巡查保洁、河(湖)生态修复和河(湖)保护管理,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检查督导下级河长、库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
(3)街乡级河湖长职责
负责本辖区内河(湖)管理工作,制定落实河(湖)管理方案,组织开展河(湖)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合执法部门打击涉水违法行为。
(4)村级河湖长职责
负责本村范围内河(湖)整治工作,落实专管员职责,确保河(湖)监管到位、保洁到位、整治到位。
河长制
意义作用(1)意义
落实发展绿色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解决中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推行河湖长制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
(2)作用
有效调动地方政府履行河湖管理、保护主体责任,促进河湖管理有人、管得住、管得好,河湖功能逐步恢复,有利推进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
推行成效2021年10月,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成效显著,31个省份全部设立党政双总河长,明确省、市、县、乡级河湖长30多万名,村级河湖长(含巡、护河员)90万名,其中,中西部地区脱贫户22万名,建立了上下贯通、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
河湖管护责任体系不断完善。2018年以来,省、市、县、乡级河湖长年均巡查河湖700万人次。省、市、县全部设立河长制办公室,专职人员超1.6万名,部分乡镇因地制宜设立河长制办公室,各地培育壮大民间河长湖长和志愿者队伍。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等七大流域建立“流域管理机构+省级河长制办公室”联席会议制度,20多个省份建立跨省界河湖联防联控机制,探索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设立联合河长湖长,开展联合巡查执法,形成了河湖管理保护强大合力。
各地区各部门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开展系统治理,持续改善河湖水生态环境。2018年以来,水利部组织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各地共清理整治河湖“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18.7万个,拆除侵占河湖违建4748万平方米,清除围堤1.1万公里,清退非法占用岸线3万多公里,打击非法采砂船1.1万艘,清理垃圾4300万吨,河湖面貌发生历史性改变。水利部组织编制完成长江、黄河等七大江河及主要支流岸线保护利用规划、河道采砂管理规划,指导地方编制完成416条省级河湖岸线保护利用规划、2656条河道采砂管理规划,明确河湖水域岸线分区管控要求。[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