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职安全员如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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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职安全员如何查询
亲,很荣幸可以回答您的问题哟~老师这边给您查到的信息是: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职安全员如何查询: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职安全员如何查询的解决方法是,安全员考试由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或中国教育协会授权的培训机构组织,所以查询都可以到各省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查询比如山东省安全员查询,打开浏览器,登录。网页往下拉,在下方看见“面向个人”,点击右边“更多”接着会看见“山东省建筑安全三类人员开合管理信息系统”,鼠标单击。接着就进入查询系统了,点击“证书查询”单击“证书查询”,然后输入自己的个人信息查询。【摘要】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职安全员如何查询【提问】
亲,很荣幸可以回答您的问题哟~老师这边给您查到的信息是: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职安全员如何查询: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职安全员如何查询的解决方法是,安全员考试由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或中国教育协会授权的培训机构组织,所以查询都可以到各省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查询比如山东省安全员查询,打开浏览器,登录。网页往下拉,在下方看见“面向个人”,点击右边“更多”接着会看见“山东省建筑安全三类人员开合管理信息系统”,鼠标单击。接着就进入查询系统了,点击“证书查询”单击“证书查询”,然后输入自己的个人信息查询。【回答】
建议事项~亲~[鲜花]现在疫情反复出门在外一定要注意安全哟~[开心],出门带好口罩勤洗手呀!祝您生活愉快哟~[鲜花]【回答】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职安全员如何查询【提问】
亲亲,查询方法如下:1、打开浏览器,登录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www.sdjs.gov.cn2、网页往下拉,在下方看见“面向个人”,点击右边“更多”3、接着会看见“山东省建筑安全三类人员开合管理信息系统”,鼠标单击4、接着就进入查询系统了,点击“证书查询”5、单击“证书查询”,然后输入自己的个人信息查询觉得有用点个赞吧【回答】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证件查询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提供了证件查询服务,网站上提供了各类证件的查询工具,具体如下:一、民用住宅用地规划许可证查询:该查询工具可以查询民用住宅用地规划许可证,包括获取许可证的手续、申请许可、复核许可申请等信息。二、住宅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查询:该查询工具可以查询住宅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包括查询施工许可证的基本信息、施工许可证的受理、审批等信息。三、住宅销售许可证查询:该查询工具可以查询住宅销售许可证,包括查询销售许可证的基本信息、销售许可证的受理、审批等信息。四、住宅监理服务许可证查询:该查询工具可以查询住宅监理服务许可证,包括查询监理服务许可证的基本信息、监理服务许可证的受理、审批等信息。此外,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还提供了其他相关证件查询服务,如建筑施工许可证查询、建筑监理服务许可证查询等。【摘要】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证件查询【提问】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提供了证件查询服务,网站上提供了各类证件的查询工具,具体如下:一、民用住宅用地规划许可证查询:该查询工具可以查询民用住宅用地规划许可证,包括获取许可证的手续、申请许可、复核许可申请等信息。二、住宅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查询:该查询工具可以查询住宅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包括查询施工许可证的基本信息、施工许可证的受理、审批等信息。三、住宅销售许可证查询:该查询工具可以查询住宅销售许可证,包括查询销售许可证的基本信息、销售许可证的受理、审批等信息。四、住宅监理服务许可证查询:该查询工具可以查询住宅监理服务许可证,包括查询监理服务许可证的基本信息、监理服务许可证的受理、审批等信息。此外,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还提供了其他相关证件查询服务,如建筑施工许可证查询、建筑监理服务许可证查询等。【回答】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您好亲,疫情防控期间增加疫情防控费,按照每人每天40元的标准计取,列入疫情防控专项经费。口罩、手套、体温枪(测温计)、消毒液、酒精等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到位,易耗品储备不少于一周用量。严格工地人员管理监测。严防疫情输入,省内务工人员持健康通行卡进场,省外和跨市域务工人员提倡“点对点”包车接送。逐一排查记录准备进场人员14天内接触史,根据人员来源地疫情分级和工程所在地防控规定,严格落实防输入要求和隔离进场措施。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建立人员健康监测台账,每日早晚进行2次体温检测,询问了解健康状况,逐一做好记录。工地现场全部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对确需出入的人员、车辆,严格核查、测温、登记。【摘要】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问】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工程建设疫情期间有补助吗?【提问】
您好亲,疫情防控期间增加疫情防控费,按照每人每天40元的标准计取,列入疫情防控专项经费。口罩、手套、体温枪(测温计)、消毒液、酒精等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到位,易耗品储备不少于一周用量。严格工地人员管理监测。严防疫情输入,省内务工人员持健康通行卡进场,省外和跨市域务工人员提倡“点对点”包车接送。逐一排查记录准备进场人员14天内接触史,根据人员来源地疫情分级和工程所在地防控规定,严格落实防输入要求和隔离进场措施。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建立人员健康监测台账,每日早晚进行2次体温检测,询问了解健康状况,逐一做好记录。工地现场全部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对确需出入的人员、车辆,严格核查、测温、登记。【回答】
强化工地现场防控。要求现场所有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手套,优化工序衔接,控制不同作业队伍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严禁串岗。分散开展工地例会、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减少集中召开的会议。工地食堂实行分餐和错时用餐,保持就餐人员间距,避免面对面就餐,严格炊具厨具餐具消毒,有条件的配备固定独立餐具。工地宿舍应严控入住人数、增加住宿间距,不得串门、聚集,保持室内清洁,定时开窗通风。宿舍距离工地较远的,安排通勤车辆“点对点”接送。食堂、宿舍、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和闸机、升降机轿厢等频繁接触部位定时消毒;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装置,做好现场垃圾储运、污水处理工作。【回答】
山东省的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怎么样?
A. 山东一级建造师需要继续教育吗,如何获取继续教育信息 我07年注册的 一级 现在还没有教育 B. 一级建造师现在如何进行继续教育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注册建造师的继续教育有明确的规定,通过继续教育能使注册建造师及时掌握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知识系统,进而可以提高工程施工的管理水平,促进我国建筑行业的良性发展,根据本人参加的继续教育培训课程,将培训流程总结如下: 方法/步骤 选择培训机构,可以在住建部网站上选择,之后就是按照约定的时间交钱报道。 报道后领取“继续教育培训学员需知”和“课程表”,对六天的培训有个全局的了解和安排。 按照课程表的要求,每天准时到指定的地点上课,上课的老师都是学校的教授,讲师,重点讲述了:1.建设工程管理前沿理论与发展,2.建筑工程新标准规范,3.建筑工程新法律法规,4.建造师责任与职业道德,5.国内外工程建设法律制度比较,6.建筑工程专业技术。总共六大类课程,两本教材,总的来说听完所有的课程还是收获颇多的。 重要的一部,每天听课需要考勤,在必修课中占据30%的分数,不过要是累计超过一定时间缺勤就会被直接划定为不及格。 最后就是考试了,占据必修课成绩60%的分数,需要认真对待,题目比较简单。 以上五步都完成了,考试达到60分了,还不能算是继续教育合格,还需要自己完成一篇论文,建筑方面的,合格了就算继续教育完成,取得了结业证书,可以继续注册执业。 C. 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 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有效期为3年,证书注册到期前3个月需要申请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合格方能延续注册。继续教育是分批次进行的,具体时间在当地建委网站查看! D. 注册一级建造师几年继续教育一次 国家住建部规定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是三年一次,即三年一个周期。一建证书注册三年后,就要及时进行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由省住建厅和住建局组织和操作,属于 *** 行为。 继续教育的目的就是要求证书持有人,经过系统的学习和培训,学习建筑业的新政策和法律法规,并更新知识,同时延长证书的使用期又三年。继续教育的学习时间约半个月,考勤也是一个重要的内容。如果到期没有及时做的话,会影响以后的注册,所以持证人一定要重视。 拓展资料: 一级建造师专业划分 不同类型、不同性质的工程项目,有着各自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对建造师实行分专业管理,不仅能适应不同类型和性质的工程项目对建造师的专业技术要求,也有利于与现行建设工程管理体制相衔接,充分发挥各有关专业部门的作用。《关于建造师专业划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03]232号)对建造师划分为14个专业: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市政公用与城市轨道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为适应建筑市场发展需要,2006年12月12日《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对一些专业进行了合并调整。调整后,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10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参考链接:一级建造师_网络 E. 现在一级建造师还需要做继续教育吗 现在一级建造师,不需要做继续教育。如果你那个本儿没用的,没验,过一过有时间限制的如果没验就得在继续教育。 F. 我是山东省第一批考试通过的一级建造师,请问什么时候开始继续再教育和延续注册 目前不需要 G. 山东注册一级建造师继续再教育何时开始 当地人事局应该会通知的吧,经常关注一下相关的考试机构网站(如考、试、宝),应该有继续教育的通知,,希望采纳! H. 山东省各市的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都是在淄博吗 为什么呢?所有的城市几乎都有啊, 最大的应该就是济南和青岛这两个城市。我在青岛,我就一直在继续教育或者考试 I. 山东一级建造师什么时候继续教育查询 现在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已经被全面叫停,至于什么时候会继续进行,还没有通知! 因为是主管部门叫停的,所以不影响证书的使用,所以不需要做不必要的担心!
山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电话
山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①注册申报材料受理电话是0531-87087271、87087285、87965620。②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电话是0531-87087200。③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电话是0531-87087287。④勘察设计类工程师(除二级结构工程师外)注册管理电话是0531-87087287。⑤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管理电话是0531-87087263。扩展资料注册过程:1、进入系统2、进行个人或者单位用户的注册。按要求填写即可参考资料来源: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职能及联系
山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Ⅰ 在山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注册完企业怎么审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抄国税收征收管理袭法》第十五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希望能帮到你 手打望采纳
Ⅱ 山东省建设厅建造师注册中心电话是什么
中大网校回答:
0531-87087200、87087263
Ⅲ 跪求我公司有一位二级建造师需要变更注册请问一下个人申请表在山东省建设厅职业资格注册中心的哪里打印
我公司刚办理了二建师变更注册,登陆山东省建设厅职业资格注册中心,在右上角的注册申报入口进入后,登陆执业师用户名和密码进入个人系统更改变更所要注册的单位,然后登陆该单位用户名和密码进入单位系统确定增加该执业师,设置合同期限。添加上之后,右边即出现“打印”二字。变更注册申请表和核定表、汇总表能同时打出。若本市外变更注册,表格除了到原单位盖章外,还要到原市级建委(建设厅)盖章,做调出确定处理。
Ⅳ 在山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的网站不能进行初始注册
我理解的,应该是你们工程师是以公司为单位进行审核的,而不是以个人为单位进行审核。首先应该是你们公司在上面进行了注册,然后,你们公司通过了省厅的审核。你再在这里进行个人的审核,就能选择你们公司的名称了。你们公司未注册或未通过审核的前提下,你是无法个人完成审核的。
Ⅳ 山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电话
山东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1. 在山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的网站不能进行初始注册
我理解的,应该是你们工程师是以公司为单位进行审核的,而不是以个人为单位进行审核。首先应该是你们公司在上面进行了注册,然后,你们公司通过了省厅的审核。你再在这里进行个人的审核,就能选择你们公司的名称了。你们公司未注册或未通过审核的前提下,你是无法个人完成审核的。
2. 山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本人拿着身份证去山东省建设厅资格注册中心就可以办理!
3. 山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进入不了了,一点开就如下图所示。。。
是这个网站的域名过期了。自然是要那个网站的持有者续费的。而不是用户为他们续费。
4. 在山东省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初始注册监理师怎么操作
交资料指你交单位还是指单位已经上交到市建委了,如只是你上次单位,那得看你单位是什么时候上报的,如已经上报到建委,那么一般在4个月之上可以公示,六个月之后可以拿到证章。
5. 在山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注册完企业怎么审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抄国税收征收管理袭法》第十五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希望能帮到你 手打望采纳
6. 山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地址及其办理二级建造师注册的具体负责人
地址:济南市经五路小纬四路46号
注册管理科工作人员
马传朋 科长 负责注册管理科全面工作,并具体负责城市规划师的注册管理工作 0531-87087290
刘为公 副科长 协助马传朋负责注册管理科工作,具体负责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等所有勘察设计类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工作 0531-87087287
郑瑞华 科员 具体负责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 0531-87087293
孙宗华 科员 具体负责监理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注册管理工作 0531-87087292
7. 谁能告诉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咨询电话及邮箱··
1、你是要那个地区的电话?
2、可以网络出当地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方网站里面都会有练习方式。
3、比如:山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8. 山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电话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省政府综合管理全省建设事业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综合管理全省的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和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勘察设计咨询业。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职能转变 (一)划转、取消、下放的职责。 1.将按规定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职责划入省国土资源厅。 2.将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有关职责划入省财政厅。 3.取消、下放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公布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的职责。 1.承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放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 2.将省气象部门承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许可、监管职责划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加强的职责。 1.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 2.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城市管理,创新城市管理体制,促进城市居住环境改善。 3.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商品房去库存,推进房地产市场供给侧改革。 4.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二)组织开展新型城镇化战略研究,提出加快新型城镇化工作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和配套措施,督促落实新型城镇化发展有关政策。 (三)负责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研究拟订全省住房保障、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和省公共租赁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全省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四)负责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省城镇体系规划;负责省政府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跨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核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审核。 (五)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全省有关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地方标准,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省统一定额;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六)拟订全省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全省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屋中介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 (七)拟订物业服务行业发展规划和标准,制定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物业公共部分及公用设施交付管理。 (八)指导全省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监督管理全省建筑市场,组织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九)指导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全省城市建设管理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加强对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建设档案等方面工作的指导;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指导;拟订全省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和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 (十一)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组织拟订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 (十二)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 (十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省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十四)拟订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执法监察相关政策,监督检查住房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和省政府审批的城乡规划执行情况,牵头查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组织实施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 (十五)负责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交流与合作;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指导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六)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设20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应急值班、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安全、保密、信访、建议提案办理、综合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指导城乡建设档案工作。 (二)城镇化综合协调处。 组织开展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研究,拟订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标准体系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山东半岛城市群和城镇密集区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制定新型城镇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的政策措施;承担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三)城镇化发展指导处。 指导各设区的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督促落实新型城镇化政策措施;组织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示范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城镇化统计监测;拟订新型城镇化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 (四)综合财务处(挂省城市建设利用外资项目办公室牌子)。 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规划;参与研究建设领域财税价格政策;负责建设资金管理和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厅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厅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城市建设利用外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有关协调工作。 (五)政策法规处。 组织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牵头拟订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综合调研;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 (六)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参与拟订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建设科技及建设领域信息化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建筑节能重大项目及试点示范;组织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科技研发、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及引进项目的创新工作;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工作。 (七)建筑市场监管处(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牌子)。 参与拟订建筑业发展改革和建筑市场监管的政策、规划、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与造价工作;承担房屋和市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责任;负责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指导建筑业企业对外市场开拓,负责进出省建筑市场企业的管理工作。 (八)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负责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对重大施工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受理建筑工程质量事故、质量缺陷的投诉。 (九)勘察设计处(挂建设工程抗震处牌子)。 负责全省勘察设计市场与质量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全省勘察设计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大中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工作,参与概算方案的审批;指导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工作;监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规范和抗震技术规范;负责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十)城乡规划处(挂省城乡规划督察员办公室牌子)。 参与拟订全省城乡规划规章制度,指导城乡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省城镇体系规划;承担省政府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跨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各类开发区规划的'审核报批和监督实施工作;指导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城市设计和城市雕塑工作;承担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历史优秀建筑保护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核;负责拟订全省城乡规划督查工作计划,督导违法违规审批行为整改;负责省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国家派驻山东城乡规划督察员的联络、服务工作。 (十一)城市建设处。 参与拟订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法规、发展规划、改革措施;指导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等专项规划和工程建设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城市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指导海绵城市、综合管廊、轨道交通、慢行交通系统、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工作;承担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的有关工作。 (十二)城市管理局(挂城市防汛抗旱工作办公室牌子)。 参与拟订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政策法规、发展规划和标准规范;指导城市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指导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和城市节水、环境综合整治、城市地下管线等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承担省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三)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稳定住房价格的措施并监督执行,加快推进房地产市场供给侧改革;指导全省住房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全省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屋中介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协助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全省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承担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关于房产信息抽查核实方面的工作。 (十四)住房保障处。 组织编制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筹集分配管理)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国家、省扶持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工作。 (十五)住房公积金监管处。 参与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省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依法查处公积金管理违规行为;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十六)物业管理处。 参与拟订全省物业服务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物业服务标准规范并指导实施;负责拟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新建物业质量保修金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房屋装饰装修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制定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服务管理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 (十七)村镇建设处。 参与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镇、乡、村庄规划的编制和指导实施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特色村镇保护和监督的有关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限额以下乡村住房质量安全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省级示范镇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十八)行政许可处。 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十九)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组织协调住房和城乡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外市场;承办有关涉外事宜。 (二十)人事处。 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行业的职称改革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负责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厅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日常工作由人事处承担。 四、人员编制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行政编制165名(含专职党务工作人员),配备厅长1名、副厅长5名,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名(副厅级),总规划师1名、总工程师1名、总经济师1名(正处级),正处级领导职数22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34名。 五、部门职责分工 (一)关于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审批重大建设项目工程施工许可,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做好对政府出资的重大建设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安排政府拨款建设项目和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对政府出资的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控制进行监督检查。 (二)关于政府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管后期,负责初步设计审批工作,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审批概算方案。省发展改革委管前期,牵头组织审查概算方案并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批;参与初步设计工作。 (三)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指导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对省重点项目和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四)关于城市地铁、轨道交通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规划和建设。省交通运输厅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运营。两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城市地铁、轨道交通规划与城市公共交通整体规划的有效衔接。 (五)关于节能管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省机关事务局在省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公共机构节能中长期规划和省级公共机构节能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能耗监测、统计、公布工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全省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全省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工作;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全省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六)关于节约用水。省水利厅负责节约用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节约用水法规、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订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制定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和计划用水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节水灌溉工程建设与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主要指标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指导城市节水工作;根据节约用水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城市规划、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方面的节水制度、办法和具体标准,落实节水工作的要求。 (七)关于不动产登记管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制定房屋交易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协同省国土资源厅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省国土资源厅指导监督全省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制定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 (八)关于行政复议工作。省法制办负责统一受理、审理省级行政复议案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依法提交作出原行政行为的相关证据及行政复议答复材料,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六、其他事项 (一)2014年核定的3名建筑工程监察专员(正处级,一次性使用),不计入处级领导职数总量,2019年年底前核销。 (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监察总队具体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监察相关工作。 七、附则 本规定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
山东省建设厅在什么位置
从济南火车站1. 从火车站步行至市政府,乘坐9路支下行(天桥南-济南大学),到大观园下车,在经五纬一换乘73路上行(经五纬一-大魏),抵达三中.步行至山东省建设厅2. 从火车站步行至市政府,乘坐49路上行(市政府-浆水泉),到大观园下车,在经五纬一换乘73路上行(经五纬一-大魏),抵达三中.步行至山东省建设厅3. 从火车站步行至天桥南,乘坐K50路下行(公交汽车修造厂-友谊山庄),到大观园下车,在经五纬一换乘73路上行(经五纬一-大魏),抵达三中.步行至山东省建设厅4. 从火车站步行至天桥南,乘坐67路上行(无影山-李家塘),到大观园下车,在经五纬一换乘73路上行(经五纬一-大魏),抵达三中.步行至山东省建设厅5. 从火车站步行至天桥南,乘坐5路下行(太平洋小区-解放桥),到大观园下车,在经五纬一换乘73路上行(经五纬一-大魏),抵达三中.步行至山东省建设厅6. 从火车站步行至天桥南,乘坐7路下行(王府庄-经五纬一),到大观园下车,在经五纬一换乘73路上行(经五纬一-大魏),抵达三中.步行至山东省建设厅7. 从火车站步行至天桥南,乘坐15路下行(动物园-胜利大街),到大观园下车,在口腔医院换乘73路上行(经五纬一-大魏),抵达三中.步行至山东省建设厅8. 从火车站步行至天桥南,乘坐K92路上行(公交汽车修造厂-文庄),到大观园下车,在口腔医院换乘73路上行(经五纬一-大魏),抵达三中.步行至山东省建设厅9. 从火车站步行至天桥南,乘坐7路下行(王府庄-经五纬一),到经五纬一下车,在口腔医院换乘76路下行(玉函南区东站-闫千户小区),抵达三中.步行至山东省建设厅10. 从火车站步行至天桥南,乘坐203路高峰车(泺口-南苑小区),到大观园下车,在经五纬一换乘73路上行(经五纬一-大魏),抵达三中.步行至山东省建设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部门设置
职能分工: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燃气安全生产、热力行业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方针政策,起草和制定本省燃气安全生产、热力行业监督管理的实施细则或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二、制定全省燃气安全生产、热力行业管理规划和目标,指导和监督检查城市燃气、热力管理部门开展燃气安全生产、热力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三、参与国家和省审批燃气、热力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审查工作;四、负责燃气、热力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的初审工作,负责燃气、热力工程施工企业、企业经营资质,以及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的审查工作;五、负责指定燃气器具检验机构对燃气器具进行气源适配性检测,并向社会公布燃气器具销售目录;六、组织开展燃气管理、服务、储运和燃气器具安装、维修等从业人员和热力行业从业人员技能岗位培训、考核及发证工作;七组织全省燃气、热力安全生产检查,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工作经验;负责全省燃气、热力安全生产统计报告工作,负责燃气、热力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通报燃气、热力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情况;八、掌握全省燃气、热力行业工作动态,传递行业管理信息;推广应用燃气安全、热力行业发展的新技术、新成果;九、负责省燃气、热力行业协会等社团工作。